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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6月施行新规
来源: | 作者:来源:北京市司法局 | 发布时间: 2024-05-30 | 192 次浏览 | 分享到:
2024年6月开始施行的新规定!

  已故人员小额存款提取更便利,夯实粮食安全“压舱石”,供电企业恢复供电时间由3天缩短至1天……6月起,一批新规将实施,事关你我,来看!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

  《中华人民共和国粮食安全保障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这部旨在保障粮食有效供给,确保国家粮食安全的法律共11章74条,粮食安全保障法在有关构建粮食供给保障体系的规定中明确提升粮食质量安全的要求;规定粮食加工经营者应当执行国家有关标准,不得掺杂使假、以次充好,对其加工的粮食质量安全负责,接受监督;规定增加优质、营养粮食加工产品供给。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

  《生态保护补偿条例》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条例》是世界首部专门针对生态保护补偿的立法,共6章33条。《条例》主要规定了:明确生态保护补偿的内涵,明确工作原则、健全工作机制,规范财政纵向补偿,完善地区间横向补偿,鼓励推进市场机制补偿,强化保障和监督管理等内容。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

  《国际邮轮在中华人民共和国港口靠港补给的规定》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规定》共16条,主要明确了适用范围,开展补给活动的工作要求,药品、医疗器械、免税烟草制品等各类物资供船渠道和制度规范,通关便利化措施,以及各类经营主体的守法义务等。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

  《政府采购合作创新采购方式管理暂行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施行。《办法》明确,合作创新采购是指采购人邀请供应商合作研发,共担研发风险,并按研发合同约定的数量或者金额购买研发成功的创新产品的采购方式。实施合作创新采购的,应当在部门预算中列明研发经费。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

  《非法定计量单位限制使用管理办法》自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明确,国家实行法定计量单位制度,国际单位制计量单位和国家选定的其他计量单位为国家法定计量单位。任何单位和个人应当按照有关法律法规、强制性标准和计量技术规范的要求正确使用计量单位。国家明令禁止的非法定计量单位不得使用,其他非法定计量单位应当限制使用。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

  《行业标准管理办法》将于2024年6月1日起正式施行。《办法》在行业标准制定起草、组织实施等环节设置标准间协调配套规定,健全行业标准协调推进机制,构建协调配套、简化高效的行业标准管理体制。

  《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

  金融监管总局会同中国人民银行制定了《关于优化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提取有关要求的通知》,自2024年6月1日起实施。《通知》明确已故存款人小额存款简化提取的账户限额统一提高至5万元,并将黄金积存产品以及国债、理财产品纳入简化提取范围。

  《供电营业规则》

  新版《供电营业规则》于2024年6月1日起施行。《规则》是《中华人民共和国电力法》的重要配套规章,主要内容涵盖了供电营业活动的各个方面。此次修订,更加突出优化营商环境,更加突出保障群众用电权益。比如,引起停电或限电的原因消除后,供电恢复时间由3天压缩至1天,全力维护人民群众美好生活用能需求。